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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020〕51号)要求,公司开始组织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请参照附件1(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也可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并下载打印《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教师出具单位同意函和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做出评价。同意函和推荐信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申请人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单位同意函和推荐信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团队格证、普通话证书、外语证书等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公室(行政楼A507),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jnxygjjlzx@163.com

4.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申请人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初审后提交省教育厅审核。

5.申请人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文霞;联系电话:15588785826;

附件1: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7月9日